文 章 评 论 | |
评论:保定日报副刊约稿 | 发表评论 |
相关评论文章共:2 篇 |
评论者: 个人网页: 来自: [60.4.130.9] 标题: 内容:在我的印象中,保定日报的关系稿比较多,因此也比较封闭。今天公开征稿,这是走向开放的开始,也是走向兴旺发达的开始。 --发表日期:2005-7-17 |
评论者:红箭 个人网页: 来自: [218.12.102.124] 标题:中国第一个双拥模范城 河北保定市政府拒不执行伤残军人优抚政策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下发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从2004年10月起开始实行,条例规定伤残军人可凭伤残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具有双拥模范城称号的保定市却不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他们把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标准提高到6级,6级以下的伤残军人必须掏钱才能成车,当伤残军人问他们这样的规定是哪里的政策,保定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人解释说是参照了河北省其他市的规定制定的,她还说我们公司现在有困难,现在汽油这么贵,我们要执行国家规定我们公司就要赔本,我们执行到6级就已经是不错的了。保定市公共汽车投诉电话3010111 早在2004年年初,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伤残军人优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因公伤残军人自2004年10月1日起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可保定市的做法实在叫人费解,作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他们都不执行国家规定,叫人不得不打个问号,保定市的双拥模范城市的称号是怎么来的?是不是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来的?就连起码的国家的优抚政策他们都不执行,还谈什么双拥模范? 我还给保定市民政局的优抚处打电话咨询免费乘车的事情,一位负责人说,现在工作难做,我们也没办法。我还从保定市公共汽车公司获悉,目前保定市执行新《条例》的规定。是执行的原来保定市的6级以上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但必须持伤残军人证到所在地的公共汽车公司掏50元钱办理“换乘乘车证”,6级(也就是二等乙级的伤残军人)才能并凭该证免费乘车。 我们现在百思不解,同样是一个国家,同样是一个城市,作为全国模范双拥城市的保定市为什么就可以拒绝国家的优抚政策?作为一名伤残军人我们希望保定市早日能够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有关规定。 一个老兵2006年2月8日 --发表日期:2006-2-9 |
返 回 |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