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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青的一万六千元稿费
柳青的一万六千元稿费 广州日报
作家柳青(1916~1978)为了创作长篇小说《创业史》,1952年全家人从北京迁到陕西长安县皇甫村落户。他担任县委副书记,参加了农业合作社各个阶段的实际工作。
在终南山下的这个偏僻村庄里,他把破庙稍加修葺,作为住所,一住就是14年,直到1966年被迫离开这里。皇甫村很多人都不知道柳青是个作家。他和当地农民一样剃了个光头,穿着和农民一样的对襟袄,戴着和农民一样的帽子——冬天是毡帽,夏天是草帽,春、秋则是关中农民戴的瓜皮帽。
为了熟悉农村集市上的卖粮情况,他也把手缩到袖筒里,和卖主不动声色地在捏指头,讲价钱。他的装束,他的模样,竟骗过了卖主的眼睛,真以为他是庄稼人,煞有介事地和他讨价还价起来。
有一年这个“庄稼人”应邀到四川去,买了一张软卧车票。没想到,软卧车厢的列车员以衣帽取人,看见这个“庄稼人”要上软卧车厢,挡住不让他进去。
1960年,《创业史》终于问世了。这是一部精湛的农村历史画卷。公社党委书记来到柳青家里,谈完工作后,柳青交给他一张银行汇款单,并说:“这个你们商量一下,看给公社办点什么事。”党委书记接到手里一看,是1。6万多元的《创业史》第一部稿酬。他忙说:“柳书记,你花了那么多心血,一点都不留吗?”柳青坦然一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这个事,你们知道就行了,主要商量一下用场,对群众不要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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