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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撰稿人也是自由抄袭人 ?!
作者:SOHO特区网山海夫
-上传日期:2004-6-24 |
笔者在一家地方报纸编副刊,常常从来稿中拆出自己的旧作,开始我很惊讶,很气愤,写信追究,后来也就算了。有些随手扔了,有些觉得打印清晰就留下来,放在抽屉里保存着。为什么会发现别人抄袭我的稿子那么多,不是因为我的稿子写得好,别人抄了能挣点钱。因为我多年在党报编副刊,开始净写些赶时的、适合报纸用的小稿,这些年虽然早厌了那类东西,可那类东西留在了很多地方报纸上,就常见苏北某地的很多“自由撰稿人”抄了再投。我收到的,居然还有七八年前的稿子。别人抄就抄吧,我也管不了,为这点小稿到哪里去打官司?但有一点,凡投出去的稿子,后来就不敢再投了,权当它死了,卖出去了,不属于我了。有些稿子从前发在了一些不正规不上档次的小报,后来觉得这是篇能上大报的稿子,遗憾,很想再拿出来润色一下向大报投投,但不敢再投,万一被别人抄了,发表了,我再投岂不背抄袭的黑锅?这是有教训的。
有一年,我在我们的报纸副刊上发了一组散文诗,如果只在当地发了也就无事了。万不该这组散文诗被河南的《散文选刊》转载。其中一章《种苞谷的老人》被内蒙古海拉尔市一铁路小学的一位教师写信揭发到我们报社,说是他的作品。当时的王社长电话找我到他的办公室,把信在我面前一摊:“你看吧!人家要告你。”接着又说:“不能写就别写!”言下之意是“不要抄袭别人。”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待我弄明白后,大吃一惊。幸亏我手里有这章散文诗的报样,是《长安报》编辑李下叔给发的。我马上回家找来了这份报样,交给领导看了,才得以洗清。那位先生的文章是发在《呼伦贝尔日报》上,我发表时间在前他在后,我们领导一看也就没话说了。真惊险,世上居然还有这等事!
这事我后来想,杜绝抄袭之风,还要靠编辑把关和主持公道。文章非一日之功,出自哪一层作者群是可辨别的。苏北一些乡镇作者寄来的稿件有的注名自己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这样的稿子我就不敢用。扬州有一个民间组稿中心,组一些生活常识之类的稿件倒罢了,连别人的文艺作品也组来,随便署些化名,这就是不能允许的。但这些稿子有人采用,采用了还有人转载,原作者还蒙在鼓里,这样的事编辑是有责任的,也是不公正的,明知是抄来的,也采用,这就怂恿了这些抄袭之风。那些所谓的自由撰稿人和组稿中心,其实是好识别的,要让抄袭者无市场。稿子写到这里,我才想到“自由撰稿人与自由抄袭人”这个题目。自由撰稿人如果能养活自己的话,倒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羡慕的就是“自由”两个字。他能以个人的劳动,不占国家编制、不花纳税人的工资,不要财政负担一分钱,不是国家“养”着的那种作家,这实在是一个好现象,可乘机出现了一批“自由抄袭人”,实在破坏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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