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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自由撰稿人,痴心不改!!
作者:SOHO特区网巴 山
-上传日期:2004-6-25 |
中师毕业后,我来到一个偏远闭塞的乡村学校教书。许是业余生活的寂寞,许是理想错位后心绪的低落,于是,我情不自禁地用手中的笔抒写起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同事们见我整天埋头书斋码那些方块文字,便传扬说我在搞文学创作。不料,同事的戏说竟被我欣然接受了,而且后来当真写起小说来了。那年,我十八岁。 从此,我便阴差阳错地陷入文学的迷潭里不能自拔了。 的确,那时,作家的光环在我的心目中太亮丽、太耀眼了。初始恋上文学的我,脑子里尽是憧憬着五彩斑斓的作家梦。 今生今世,即使不娶妻生子,能与美丽圣洁的缪斯女神相伴一生亦足矣。 无论严寒酷暑,无论白昼夜里,只要有一点空闲,我都会独闭陋室,没完没了地干着同一件事,那就是写作。写好一篇就往外寄,不管它是否开花是否结果。 尽管投出去的东西一篇篇都石沉大海,可我依然不停地写啊,写啊,根本就没想过自己的梦想离现实究竟有多么遥远。 苦恋六、七个春夏秋冬,我终于换来了一个作家协会会员证。那一刻,无比的惊喜和兴奋使我感受到了人生幸福的极致。此后,我创作的激情更为高涨,一个个用心血铸成的婴儿也频频面世。我沉醉在自己的天地中感受着精神的富足所带来的欢乐。我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然而,终于有一天,当我不经意地从缪斯的怀抱里抬起头环顾一下外面的时候,我才惊异地发现,周围的人都变了,不是我认不得他们,就是他们不认得我了。他们或者发的发了,或者爬的爬了,或者升的升了。而我更仿佛一个天外怪物一般,令他们惊奇而迷惑,令整个世界惊奇而迷惑…… 是的,除了劳命伤财,除了精力、体力与财力的急剧透支外,文学没能给我带来任何外在实惠的东西。经济浪潮的汹涌澎湃,曾经金光闪闪的作家光环已被荡涤得黯然失色。曾在脑海里描绘过无数遍的彩色蓝图也成了美丽而虚幻的海市蜃楼。 时过景迁,视野里只剩一片令人胆寒心战的茫茫荒漠。 与此同时,整个世界变换着各种姿态风情万种地挑逗我引诱我。我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面对物欲横流的花花世界我不可能视而不见。是的,好多次我都为此而砰然心动过。我知道,凭我的智商,凭我写小说的创新精神,弃文学而它顾,要拥有别人所拥有的一切并不难。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因为文学的呕心沥血而憔悴到这般模样。 然而,想归想,心动归心动。几经涅 过后,我最终不得不遗憾地回答朋友们的劝戒与忠告:苦则苦矣,穷则穷矣,我不能背弃我的"初恋"。 谁叫我是一个痴心不改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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