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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做爱’枫林晚
作者:SOHO特区网
-上传日期:2004-6-29 |
据观察,在中国,是越通俗的事情越不能说。雅如音乐、文学,虽然真正懂得的人并不多,但却是人人不妨挂在嘴上的。俗如做爱,虽然是每个男女的必修课,但一开口阐述,必被视为流氓。
做爱是个舶来词(makelove),但却最符合中国人的秉性。中国人做爱是名副其实:只做不说。从古至今,西方的哲学家对于做爱有着浩瀚的诠释,而中国似乎只有孟子一句“食、色,性也。”也还止步于“色”,不敢涉及“做”,并且把“色”和“食”并举,仿佛表明圣者对“色”的超然态度:“色”不过是一种家常便饭罢了,无甚说得。而实际上,你可以问人:“你吃饭了吗?”却不能把“你做爱了吗”做为问候常挂在嘴边。你可以邀请人下馆子吃大餐,却不能直呼“某某,我们做爱去”。圣者的超然,很有些掩耳盗铃的味道。
古典小说中,写做爱的也不少,但却多半是雾里看花,隔靴搔痒。《醒世恒言》“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有两句“分明久旱受甘露,胜似他乡遇旧知”,虽是写做爱的,却言不及义,让人错觉为两位老友重逢,畅谈人生理想。一件俗事,作者为了撇清,非要用雅文来描写,令人啼笑皆非。如果文字中涉及“挺矛拨草,游蛇入洞”,虽然并没有“露骨”,还须读者用充分的想象配合,也通常会被□□□□代替,恰似人的嘴被强制戴了口罩,并郑重提示:此处有口臭,看官宜回避。至于“翻云覆雨”超过五百字,那就是连口罩都不可救药的了,只好株连九族,满门抄斩,被列为禁书。
对做爱“说”起来忌讳莫深,真正“做”起来也不爽快。中国有五千年悠久的文化,照理是“道德”得不行,在做爱这件事上却可以看出中国人很有些小人。正如某位贪官想收受贿赂,便以生日为借口,一年可以“生日”好几次,男人做爱,也多半以爱为幌子,同时可以“爱”很多人。一般来说,当某个男人说:“我爱你!”其实他的潜台词就是要和你上床。似乎“爱”才是主题,“做”只是形式。如此一来,做爱便可正大光明。
闲读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有一则故事很有趣,文字不长,抄录于后:“京师一宅近空圃,圃故多狐。有丽妇夜逾短垣,与邻家少年狎。惧事泄,初诡托姓名。欢昵渐洽,度不相弃,乃自冒为圃中狐女。少年悦其色,亦不疑拒。久之,忽妇家屋上掷瓦骂曰:‘我居圃中久,小儿女戏抛砖石,惊动邻里,或有之,实无冶荡蛊惑事。汝奈何污我?’”明明自己和别人做爱,偏偏要赖到狐女身上,以狐女做幌子,也算天下奇闻了。
可见,做爱,说不得说不得。要说,也要拉块遮羞布。俺既然说这件事,已经算不得正人君子,却还不敢“流氓”到底,把标题直做“做爱”,只好学学古人的东拉西扯,以雅谈俗,取名“停车做爱枫林晚”,虽然言不及义,到底“做爱”两个字没有那么显眼,总算把耳朵掩住了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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