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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作家也不自由撰稿人
作者:SOHO特区网
-上传日期:2004-8-3 |
我不是作家也不自由撰稿人 黄茵文
《小说界》的编辑郑理,约我给一本叫《非职业写作——我愿意这样生活》的书写文章,我很荣幸地被他归入“自由作家的自由写作”。我又一次为时尚概念与己有关感到尴尬,就像从前被人冠以“小女人”称号一样。
也许我该藉此机会给自己澄清一下了。
首先,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作家,我连作协都不入。另外,除了1990年至1996年间在新民晚报副刊上写的“咸淡人生”专栏,我几乎没有过“自由写作”。只为一个雇主写作,或为众多雇主写作,难道会有本质上的区别从前我认为自己是“写手”,但《家庭》杂志惯用约稿,我在那里只做编辑工作,很少用到自己的特长。辞职以后,“写手”由业余转为职业,别人约稿,只要能写的我都写,通常只问对方三句话:“什么题目”“多少字数”“哪天要”
这就是写手。说得书面化一点,就是自由撰稿人。
在我辞职之前,自由撰稿人似乎已成为时尚的职业,好些杂志上的时髦题目:“在家工作”,总会提到这种人,好像他们很浪漫似的。以我的经验而言,自由撰稿人也属似是而非的概念,其中只有“撰稿人”属实,而“自由”只意味一样东西:你可以选择干,或不干。
如果你只有这一个收入来源,你怎么可能“自由”怎么可能任性地说:“我不干”当然,今天已经少见那种让你“宁死不屈”的选择了,游戏规则之内,你可以随意跳舞。我们面对的,只是一个庸常的世界,平常人,平常心,都是一些很普通的东西……我相信存在自由作家,也相信他们在自由写作,但我知道自己不是这种人。
再说一个例子,它会让你不再透过肥皂泡认识我们:
有次聚会,我一下子见到3个自由撰稿人。第1个说:“我写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长篇不过月。”第2个自由撰稿人说:“我两个月没洗澡,一天写3万字。”第3个自由撰稿人说:“我和老婆一块写,稿费在供房子。”
也许,这就是我们的浪漫之处?
不过今天自由撰稿人已经非常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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