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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首页,是一个原则问题
作者:SOHO特区网
-上传日期:2006-8-3 |
研究myspace的人很多,但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注意到myespace的一个特点:myspace没有聚合内容的首页――类似新浪或某些bsp那样聚合了n多内容的长长首页。这点表面上看是无足轻重的小问题,但其实是个原则问题。这里多说一句,每次看到那些十几屏的首页,我都有暴打设计者一顿的冲动。新浪新闻搞那么长长的首页,还因为其实web1.0的内容聚合,情有可原;但bsp再搞长首页,除了愚蠢,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词。
支持长首页的人,有种种理由,这些理由我认为都对,但是其思考的基础是错的。
在中国做互联网其实一直面临着一个选择,“媒体”,还是“服务”。其中,“媒体”的意义几乎特指“大众传播媒体”。在西方,这个问题不是很尖锐,因为西方的言论自由,且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西方的电视、报纸和广博等大众传媒即由于自然竞争而变得非常强大,所以西方人对互联网作为新的“(传播)媒体”的依赖性不是很大,发生了事情还是更愿意去看CNN等电视传媒。但中国的情况不一样,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中国的大众传媒一直是完全官方的,一个声音。这使得大众对差异化的大众传媒的需求,远远甚于西方的大众。正是如此,新浪等“门户”网站才能兴起。所以“门户”网站的成功,不是因为其模式先进(新浪就是一个web1.0的chinabbs而已),其实是因为中国的大众,对于非官方(半官方)的大众传媒有强烈的需求。
在另一方面,中国做互联网的很多是搞文字出身,述而优则作。而这些人的骨子里面,他们对成功的定义不是财富,而是“影响力”;所以如果有可能,当他们能拥有一个网站,他们几乎本能地会把网站业务往“大众传媒”的平台上发展,这本身已经足够满足他们的欲望――因为他们的欲望就是通过言论影响别人,甚至影响中国;财富却就变得无足轻重。反过来看,在互联网上取得成功的马化腾、丁磊、陈天桥和李彦红等等,哪一个是搞文字出来的?
好像扯得有点远了,说回来,我想表达的是其实“媒体”只是互联网的一个方向,而且由于中国特色,恰恰在我们这里,“媒体”方向能获得成功。但这样的成功,也是一条羊肠小径,比如最成功不过新浪――但它不是被盛大收购,就是被tom收购。总之,做“影响力”的被“追逐铜臭”的“收购”,几乎是命定的结局。
这些“追逐铜臭”的网站,做的全部是互联网的“服务”。事实上,互联网真正的潜力在“服务”。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平台,所以其上几乎有无限种可能的“服务”,而每一种“服务”都可能诞生类似google这样的巨头。这才是互联网真正魅力所在――那么,无数条金光大道你不去走,非要在“媒体”的羊肠小径上一条路走到黑,这不是“自作孽”吗?!
Bsp的首页的问题,表面看起来事小,但其实就是反映做网站的人的思路,因此是一个原则问题。凡是选择内容聚合的长首页,还都是把blog当作“媒体”;凡是选择功能介绍的短首页,都是在把blog当作“服务”――前者做的是“内容”,后者做的是“产品”。而要做好blog,只能是把blog当作“产品”。这个“产品”能产生“内容”,但无论它产生什么样的内容都不重要,我们不能本末倒置,而应该一直关注blog“产品”的本身。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衍生地说,几乎所有“产品”都产生某些“内容”,也就是说,几乎所有互联网“服务”都具有某种“媒体”性――但这个“媒体”性其实只是你的“服务”的PR行为,就如同“酒香不怕巷子深”中,我们做的是“酒”,而不是“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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