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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稿N转(投)的逻辑证明 !
作者:SOHO特区网
-上传日期:2003-11-8 |
关于一稿N转(投)的逻辑证明
自从一稿N转(投)大论战开始以来,笔者看过许多相关文章,这里不想重复正反两方的观点和事例,也不想使用情绪化的语言,只想通过一道逻辑证明题来表达我的观点。需要说明的是,读者应该充分了解论战双方的观点和事例,并且懂得一定的逻辑推理知识。
命题:一稿N转=一稿N投(被M家媒体采用)=表示等效
1.从法律的角度分析
因为有那么多文摘类报刊和报刊的文摘版,还有中国版权机构的稿酬收转中心的存在,一稿N转是合法的。
又因为我国著作权法不仅没有禁止一稿N投,而且明确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有自由处置的权利。
所以,一稿N转=一稿N投,都是合法的。
这里法律允许是必要条件。
2.从社会效益角度分析
因为好文章需要大家共同欣赏,所以一稿N转无可非议。
同理,一稿N投也没有错。
所以,一稿N转=一稿N投,都是合情的。
这里好文章是必要条件。
3.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
因为一稿N转是要付给原作者稿酬的,而且稿酬标准还不算低,连推荐者都有报酬。
又因为一稿N投也应该有稿酬。
所以,一稿N转=一稿N投,都是合理的。
这里得到应得的稿酬是必要条件。
4.从编辑审稿的角度分析
因为一稿N转和一稿N投的文章都是通过编辑审阅后发表的,说明它既有社会效益也有经济效益。
所以,一稿N转=一稿N投,都是合格的。
这里通过编辑发表是必要条件。
通过以上分析,一稿N转一稿N投这两种现象(行为),如果同时满足上面4个必要条件,就是合法、合情、合理及合格的,而且两者是等效的。至于充分条件,因为这两种现象(行为)是已经、正在和将要发生的事实,所以在相关文章的观点和事例中不难找到。
但是,在作者得不到转载稿酬和一稿N投被扣发稿酬的时候,一稿N转=/=一稿N投,是不合法、不合情也是不合理的。 以上推导过程是否严密?笔者在这里摆下擂台,希望正反双前来攻擂,说出你们的观点和事例,看是否可以一一对号入座。也希望同意我的观点的朋友将这一推导过程更加完善,和我共同守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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