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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制作与公民权利
人,无论多伟大多渺小,他也是爹生娘养的,不是天生的,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首先是一个自然的“人”,属于一定的家庭和家族,所以即使死去了也与生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事实上,先人的好多东西是后人无法不承载的,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也不管是肉体的还是精神的,这是人的属性。如果背离了人的属性,就是对人性的扭曲和剥夺。比如甲骂了乙的祖宗,乙一定非常气愤。为什么?因为他伤害了乙的感情。同样在文化制作中演绎死者,如果胡说八道自然会伤害生者的感情,特别是与死者关系很亲近的生者的感情。人家当然不高兴。现代法律保护公民的身体和精神不受侵害,有谁侵害了别人,他就得负法律责任。那么,文化制作者如果伤害了死者亲人的感情,他是不是也要负法律责任呢?我想是应该负的。 ——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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