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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我爱你的下一个永恒
三月的小城,留着残余的寒冷。听不到春天走近的脚步,寒冷依然遥遥无期。
夜里突然的醒过来,又开始呼吸困难。大口的喘息着。手指在黑暗中习惯性的摸索着,除了温暖柔软的棉被。再捕捉不到任何的来自肉体的温度。开了灯,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此时正是凌晨四点三十七分。人们都还在沉沉的睡梦里。自己却已是再无睡意。
在衣橱里翻出一件棉布的男式衬衣,套了一条大的牛仔裤,穿上鞋子。开门,扶着满是锈迹的扶手下了楼。楼下是学校的小操场,水泥的地面由于年代的久远已经出现许多凹凸不平的小坑。坑里淌满了水,像银色的玛瑙石。紧挨着的是学生宿舍,黑夜淡淡的光芒照射着它班驳的布满了横亘的墙壁,仿佛是一件爬满了补丁的旧衣裳。此时还未到早操打铃的时间,校园里是一片静谧。只有几盏路灯,摇曳着微明的光线,照着残破的操场,仿佛已经恍然隔世。
夜里下了一场大雨,风带着寒冷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感觉到有些寒冷,赶忙挨着食堂的墙壁,躲避吹来的冷风。食堂是父母在去年承包的,我休学以后,就暂时住在这里。这是所小县城的学校,以前是一所职中,后来变成了电大。名称虽然变好听了许多,可学校的设施却还是破旧的样子。几栋年代久远的楼房,就已是这里最好的建筑了。而更多的房子都是老式的青瓦房,被高大的各种树木笼罩着,像童话中的小矮人的住宅。我是多么的爱着这个宁静朴质的地方。简单朴素,却有一种可以抚慰心灵的华丽。
这是所小县城的小学校,这是我疗伤的地方。
我是带着满身的伤痕投奔它的孩子。一个男人给了我满身的伤痕。一个曾经在乎我呵护我的男人。他的名字爬在我的心坎上,烙在我的心脏里。我现在叫那个男人忆远,在记忆中远去的意思。是的,我曾经的亲爱,你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我想终有一天我会彻底的把你给抹去。也许不会用太久的时间,当我离开这座学校时,你就会真的消失了。这是我和这片小小的土地之间的约定。
但是在我忘记你之前,我想用这篇文章祭奠你给我的那段远逝的,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的记忆现在停留在去年的初春。
寒假刚过,我便离开了我的父亲和母亲,独自去成都郊外的某大学读书。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尽管已经读到了大二,但是依然没几个朋友。闲散的时候,我通常独自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水吧打发时光。这间水吧地处比较僻静的地段,此时正是生意相对冷淡的时期,人不是很多,于是我可以一个人占一个桌子,安静的做我喜欢的事情。我通常会叫上一杯蓝山咖啡,不加糖的。买点零食,再带上几本书,这样就足够打发一个下午的时光。我经常坐的是一个靠近窗户的位置,这里阳光充沛,温暖而安静。是个看书的好地方。
三月里某个周末的午后。天气很好,淡淡的阳光洒满大地。空气很湿润,却很温暖。我像往常一样去了这家水吧。坐在我习惯坐的位置,喝我习惯喝的咖啡。那天我看的是王安忆的书。或许是我看得太投入了,丝毫没有发现我对面的座位上何时已经坐着一个陌生的男子。以至于他的声音突然在我的耳朵边响起时,我因为受惊吓而显得有些尴尬。
“同学,你也喜欢王安忆?”对面的男人问。
第一次我没有应声。这并不是我故意的。看得太投入,是真的没有听见。
“同学,你很喜欢王安忆吗?”这次他用了更大一些的音量。
第二次听得很清楚,但是却吓了一跳,书都掉到了地上。我心里是不高兴的,对于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带着些许毛躁的男人。我瞪了他一眼,俯下身去捡书。却见那男人比我的动作还快,身体轻轻向下一探,便把书拿在了手里。这时,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当男人捡起书正要起身时,正触碰到我慢了半拍的手。虽然很快便离开了,但是我还是发现了他的尴尬。我也是有几分尴尬的。当他的手触碰到我的手,我感觉到我的身体突然之间就热了起来。他温暖的热量,从他纤细坚韧的手传递到我的手,蔓延到我的全身,甚至每一个微小的毛孔。这种让人颤栗的感觉清晰的震撼着我。男人用手小心仔细的擦拭着书,然后把它推到了我的面前。我看见他的脸在不经意间泛起了淡淡的红色。这些细节,像是电影里放大的特写镜头,让我对他的看法突然之间改变了。我想他是一个少有的细心的男人,并且腼腆得可爱。先前对他的厌恶也消失了,甚至还有些好感。让我不得不感叹,人真是太善变了。
之后,我们就攀谈了起来。从文学一直聊到电影,再聊到人生,等等。谈得很是畅快。从交谈中,我得知这个很会说话的大男人是临近一所大学中文系的。比我高一届。因为朋友在这所大学读书,所以经常过来。对这所学校周围倒比自己的学校都还熟悉。
转眼,一个下午就在我们的交谈中成为了过去式。走出水吧的门,天色已渐晚,天边露出微微的暗色。街道两边华灯初上,闪烁的灯光如同洒落的星星,延伸到遥远的天际,然后衔接在一起。把夜晚装点得这样美丽。情人们在灯下牵着手散步,男人搂着女人的腰身,女人将头轻靠在男人的厚实的肩膀,无限的温情。爱情变为很直观的东西,仿佛可以这样手牵手,互相依偎就可以到永远。不松开手也就不需要任何的解释。爱原本就是这样简单纯粹的。见此情景,我竟然对身边这位只相识了半天的男人产生出依恋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微妙,只在突然之间就从心底升腾起来。但是我们还是矜持又礼貌的互相道别。并约定下周同一时间在水吧见面。
这个温文儒雅的英俊的男子就是后来让我爱到匮乏的被我称之为忆远的男子。
第二个周末,我如约来到了学校附近的水吧。天气已日渐的暖和,午后的阳光照射着大地,如同庸懒的颓靡。我穿了一件白色的开领口针织杉,及膝的咖啡色粗麻长群,平底的靴子,简单素净却又很温暖。忆远已经在坐位上等待着我,见我进门,向我打着招呼。一脸真诚的微笑,露出象牙白的牙齿。引得周围喝水的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了我身上,脸悠的红了。我匆忙跃过人群,来到座位上迫不及待的坐下。他叫来服务生,点了两杯蓝山咖啡,微笑着对我说:“小薇,我记得这是你喜欢喝的。”我回他一个明朗的笑,带着调皮的说:“想不到“大学者”还很细心的。”“你想不到的事情还多着呢,你以后会慢慢发现我的好处的。”他很自信的说。“那万一以后我都发现不了呢?”我又说。“那证明我们小薇是个笨蛋咯。”他话说完,两个人都同时笑了起来。气氛突然之间变得很暧昧。
没一会儿,咖啡端上来了。刚煮好的,还冒着热气,褐色的液体上飘着少许白色的泡沫。忆远从小杯子里夹了些糖放在自己的杯子里。又拿过我的杯子,为我加上。等加好糖后,再把杯子放回我面前。他做这些细致的活时,手指熟练又灵巧。我没有告诉他我是不喜欢喝加糖的咖啡的。我们各自喝着自己的咖啡,间或说几句话。口腔里瞬间传来糖的甜蜜的味道,却不是我习惯了的味道。那一刻,我在不动声色中突然感觉到和忆远之间的距离。这个距离有多远?它现在正像鸿沟一样的横亘在他和我的中央,不可逾越。
喝了几口咖啡后,我不小心打翻了它。这是我故意的。我没必要喝我不喜欢的东西。褐色的液体在洁白的桌布上迅速散开,像强大的王国,不断的扩充着领土。转眼已形成褐色的一大片,就像是士兵死去的尸体。有的溅落在了我的衣服上,浸在白色的衣面里,格外醒目。它们看着我,像伤口一样的看着我。它们其实已是我的伤口。忆远一脸惊慌的擦拭着桌面,又用纸巾为我擦拭着衣服。他的惊慌让我感觉到被呵护着,被心疼着。可是他越是对我好,我越是觉得他隔我遥远。
桌子上的桌布被服务员收去了,又换回了一张崭新的。忆远看着我的衣服上颜色变暗的色块,惋惜的说:“这么漂亮的衣服就这样被弄脏了,多可惜。”“没关系的,回去我会把它洗干净的。”我装做若无其事的说。“要是洗不干净,我给你买一件吧。”他说,并开始埋头喝咖啡:“你的咖啡倒了,再来一杯吧。”“谢谢。衣服一定会洗干净的,不用买了。咖啡也不用再喝了,我肚子很饱的。”我依然是微笑着说话。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我已经习惯把自己的想法都隐藏在内心里,脸上是一贯的波澜不惊。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外壳而已,真实的自己被隐藏在壳里很深的地方。结满了厚重的痂。忆远微笑的脸僵硬了半秒,还是被我捕捉到了。这半秒的时间就像是被我放了慢镜头,我可以清楚的看到他微笑的面部线条从柔和变得平缓,再到僵硬的全过程。半秒后,他的脸恢复了正常,揶揄的说:“你还真为我着想,晓得为我省钱呢。”“当然,每个人挣钱都是不容易的。”我说。也许是因为刚才的突发事件影响到了彼此的心情,也许是屋里太闷热的缘故。总之,到后来我们就无话可说了。忆远开始慢慢的品尝咖啡,我满脑子的想着话题,只恨不得把脑袋打开,看看里面陈列的东西,把拿得出来的都拿出来。但是我不得不承认那是徒劳的。气氛突然有些尴尬。我们这边的声音消失了,店里别的声音就突然间大了起来。此时,我才发现平日里冷清的水吧已经生意逐渐的转好,坐无虚席。人人都在说着话,不同的声音,不同的内容,随后在空气中纠结在一起。这样声音陡然就大了起来,变成了噪音。于是我对忆远说:“我们换个地方吧。”他点头表示赞同。
从水吧出来,时间还很早。太阳散发出温暖的光线,变成了柔软的藤蔓,缠绕着人们。街面上行走着同校的学友,脸上也是睡意朦胧的,一脸的疲惫。我的头悠的晕沉起来,睡意朦胧。再看看身边的忆远,被完全浸泡在阳光里的脸漾满了微笑,眼睛微微的眯起,让原本就不大的眼睛显得愈发的小。就像是在脸上用刀子割开的两条小口子。我不禁笑了起来。
我们在街上逛了起来,很盲目的,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他走在前面,我跟在他后面,像个孩子,惟恐走丢。走了一段路,他转过身来,对我说:“小薇,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准喜欢。”“是什么地方啊?你告诉我。”我追着问道。“别问了,你跟着我走就行了。我不会把你给卖掉的。我可舍不得。”他一脸神秘的说。我朝他点点头,算是默许了。
忆远带着我向街道的深处走去。由于学校地处三环以外,挨临一个小镇,只有几条小街。没一会儿,我们就走出了小镇。光滑温润的道路在我们的眼前无限的蔓延开去,与微蓝的天空衔接在一起。路边的树一排排跟随着路面的蜿蜒向前伸展,宛如忠诚的卫士。两边的山峦起伏着,已经被覆盖上了嫩绿的颜色。清风拂来,带着泥土和草木的味道。我的睡意全无。像只快乐的小鹿,沿着路面奔跑起来。“小薇。快停下来,我们要去山上。快停下来啊”忆远在后面追着我大声的呐喊着。辛亏还没走过多远,我们又折了回去。踏上路边一条泥土做的小道,朝山上走去。沿途是一大片一大片鲜嫩明亮的青绿,各种植物在这个温暖的季节发疯般的生长着。经过一个果园,种的多是桔子树。桔子已经成熟,红彤彤的果实挂满了枝头,在一片绿色中燃烧着,如同火焰般耀眼。这让我想起了黄磊和周迅主演的桔子红了。仿佛自己正置身于电影中的某个场景,是这样熟悉又亲切。我不顾山路的蜿蜒和崎岖,提着裙摆,朝着桔子园奔跑去,忆远在后面追着我。在园外我停了下来,忆远慢了半拍来到我身边,气喘吁吁,像个刚从地里干活回来的老牛。“忆远,我要吃桔子。”我用命令般的口吻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别乱跑。我去找找这里的主人。”忆远一边喘气,一边嘱咐我。我点点头,催促着他快点去找园子主人。忆远无奈的摇摇头去找人了。我找了小块草坪,从包里找出纸巾,垫在草坪上,坐着等。此时,我才感觉到身体各个地方都一阵酸痛。坐下来就真的再也不想动弹了。想到正在为了我去找园子主人的忆远,我的心在愧疚的同时又滋生出了感动,随后这感动又变成了甜蜜,仿佛空气中都充沛着这味道儿。
隔了许久,也不见忆远回来。环顾四周,只见无数小道纠缠着铺开,连接成一大片网,网住了山林。周围静悄悄的,不知名的鸟儿在山间鸣叫。清脆婉转的声音拉得很长很长,似乎就在我的头顶旋转着升腾到天际。刚才还愉悦的心突然之间就害怕起来。刚才还风光无限美丽的山间在我眼中突然是一片荒芜的寂寞森林。我站起来,把手拢在嘴边,围成喇叭的形状,呼喊着忆远的名字。随即山间也无数次的重复着我的呼喊,回声透过山的缝隙,呈旋转的姿态蔓延开去。此时太阳已经隐藏起来。不知道是落下去的,还是被遮挡住了。阴暗的天空显现出寂寞的神情。风一吹,我不禁打起了寒蝉,又冷有怕。这样一折腾,我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小薇。小薇。”正在我沮丧的时候,忆远的声音响起。我想那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我擦拭了眼角,抬头看见忆远从山林的小道上奔跑着向我飞来。风吹起他的衣角,他的头发在风中飞扬,快乐得像正在飞翔的翅膀。他的胸前捧着一大簇的野花,红的白的黄的,开得丰盛又热烈。“忆远。我在这里。”我扬起手臂,快乐的招呼着他。到我面前,他迫不及待的把花交给我。我接过花,放在鼻翼边吮吸着纯净天然的花香,一脸满足。这时忆远像个绅士般的对我说:“小薇,现在我正式邀请你做我的女朋友。”我捧着花的手指僵硬在半空。半晌,我说:“给我点时间考虑好吗?”“好的,只有三天哦。”见我没有拒绝,他得寸进尺的要求着。一脸坏坏的又真诚的笑。
“对了,我的桔子。找到园子主人了吗?”我悠的想起,忙问道。“抱歉,小薇,没有找到人,看来你吃不到了。”忆远两手一摊,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兴奋的扬起一只手,指着满园的桔子说:“要不,我去给你偷点来吧。”他的手随即做了个摘桔子的动作。“算了,我们回去吧。天都暗了。”我说。“哎,下次我带你来吃个够。”他无不遗憾的说。我们开始往山下走。刚走出几步,碰上一个正在上山的老头。头发已经花白,脸上爬满了密集的皱纹,这是被经历后留下的沧桑。他穿着深蓝色的粗布衣服,衣襟敞开着,露出里层的毛衣。是用很多种颜色的线织成的,有的地方破了洞,露出线头。忆远走上前,抱着最后一博的架势,向老人打听着园子的主人。却不想这园子正是老人的儿子的。老人的儿子在城里工作,他在城里住不惯,就让儿子给他弄了这么个桔子园,一个人照顾着,和园子相依为命。这里的生活虽然辛苦,倒也过得充实。老人听了我们找主人的经过,一阵感动,当即让我们跟他一起去园子摘桔子。我和忆远高兴的互相击着掌。老人亲自去园里为我们挑选桔子,选的都是大个头的,饱满红润的桔子。选好后,又拿来袋子,细心的包好。再交到我们手上。一个劲的夸奖我们诚实。并嘱咐我们下次再来桔园看他。结帐时,老人执意不肯收钱,后来忆远说老爷爷不收钱,就不带走桔子。这样老人总算收下了钱,却又转身去园子里多摘了好些桔子放在口袋里。
和老人在山边道别。走出很远,回头依然看见他瘦小盈弱的身体矗立在原地。像棵正在老去的枯萎的树木。他的身后是一大片一大片枝叶茂盛的桔子林,红彤彤的桔子星星点点的洒落在蓊郁的绿色中,如同奇异的花朵,妖娆鲜亮。和老人形成鲜明的对比。我的心陡然疼痛起来,泪眼朦胧。桔子咀嚼在口中,也再也感觉不到甜蜜。忆远也是一脸的沉重,眼睛湿润。一路下山,疲惫异常。却始终没有丢弃一颗桔子。因为明白每一颗桔子,都是老人的真心。所以很平常的桔子也因此变得不平常起来,甚至成为最珍贵的礼物。
桔子园的经历后,忆远和我的关系迅速升温着。还没到约定的三天,我就在他坚持不屑的电话攻击下,光荣的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我们仍旧像最初那样每个周末见面。忆远总是变着方法让我过得开心,带我去很多的地方。有的时候是去城里逛街,有的时候他会带我去游乐园,动物园,或者是某个景色宜人的公园。也在放假稍多的时候去成都临近的郊县玩,青城山,都江堰,陴县,温江,等等都被走了个遍。每个周末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我在他的熏陶下逐渐变得开朗,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如阳光的笑容。每每依偎在他的怀里,感觉到这样的幸福,都会让我产生如同梦境般的不真实感。然后我总是抬起头,看着忆远的脸,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自己:小薇,这是真实的幸福,请珍惜吧。我就像个最虔诚的教徒,在上帝面前祷告着。感恩于上帝的仁慈,赐给我这样的男人。多少次,我被这样的幸福感动到窒息,感动到宁愿死去。把忆远的手紧紧的握着,手心贴着手心,再贴在胸口。就仿佛握住了幸福的全部。
忆远,你就是我的幸福。
忆远,你可知道你曾经让我离幸福那么接近。
暑假里,我没有回家。在成都找了份工作,是在某公司做文员。要做的事情并不难,却多而烦琐。我很珍惜这份工作,努力的做好每一件事情。忆远也没有回家,留在了成都。我们在市区租了套便宜的房子,住到了一起。我们的家很小,却被布置得很温馨。窗帘是我用蓝白格子做的,桌布也是相同的颜色。墙壁上挂着一些装饰画,是我趁着空闲时画的,画框是忆远亲手订的。卧室和客厅都挂着一些。阳台上放了把藤椅,是在旧货家具店用二十块钱买的。我们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把地板擦得呈亮。这样一收拾,原本破旧的房子也顿时生机昂然。搬去新家的第一天,我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了这个我用生命去深爱的男人。黑暗中,我的身体在他的指间开成了最丰盛的花朵。思绪随着想象开合,如同漂浮在天边的云彩。他将我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女人,并让我知道做为女人的快乐。我无比的眷恋着他的身体。是近乎癫痫的迷恋着。
夜里醒来,会在黑暗中习惯性的摸索他的手,握紧再握紧。只恨自己不能够变成了他身体里流动的血液,不能够变成他跳动的心脏,不能够变成他呼吸的空气。把头深埋在他的胸膛,侧耳倾听他规律的心跳。感觉自己是一叶海面上的孤舟,终于找到停泊的港湾。却不想再睡着,怕睡着就不能够再感觉到他。所以总是在夜里醒很多次。而每次清醒都是幸福的。是这样巨大的且生生不息的幸福。幸福到泪流满面,忘记自己。我终于明白,自己原来一直都是个期待永恒的人。那么,他温暖的怀抱就是永恒吗?假如是,那么我希望在这样温暖的夜里,在他的怀抱中,就这样垂垂的死去。去一个叫做永远的地方。
那段时光,是我从出生到现在最快乐的日子。幸福鲜明清晰,即使闭上眼睛都可以聆听到。每个清晨起床,会看到忆远正在熟睡中的脸。安详柔和,宛如初生的婴儿。我俯身亲吻他的脸,叫醒他。他总是会孩子气的赖在床上不起来,只为了等待我的拥抱。于是我像个耐心很好的母亲,抱抱他。他满足的笑着,乖戾的起身穿衣服。他总是很调皮,需要我帮忙穿。穿好衣服,我们一起去浴室洗溯。我用洗面奶细心的清洁着面部,忆远在下巴上打上泡沫,开始用剃须刀刮胡子。他爱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亲吻我的脸颊,让我的脸上到处都布满泡沫。于是镜子里会出现两个胡须斑白的圣诞老人。
如果起得早,我们会一起做早饭吃。忆远负责用豆子做豆浆,他总是很有耐心的把豆子磨得很细。乳白色的浆汁盛在容器里,粘稠得看不见碗的颜色。通常在这个时候,我会煮上小锅稀饭,里面放上枣子和枸杞。并做三个煎蛋饼,忆远两个,我一个。再盛上刚泡好的泡菜。忆远会比我先做完工作。随后,他穿着拖鞋,棉布的睡衣去阳台,坐在椅子上看刚送过来的当天的天府早报。发现新闻,他总是高兴的跳起来,跑到厨房念给我听。一边念,一边发表自己的观点。我习惯耐心的听他的评论,像他最忠诚的崇拜者。演讲完,他会放下报纸,从背后抱住正在厨房忙碌的我,亲吻的脸。告诉我他爱我。他刚刮过胡子的下巴散发出干净的味道。扎得我的皮肤轻微的疼痛。做好饭,我们一起吃饭。他吃饭的时候很少说话,只专心享受于食物带给他的快乐。是简单的满足。有时候贪睡,我们都起得很晚。我亲爱的忆远,会惊慌的起床,一边穿衣服,一边大声喊:“老婆,快起床了,我们快迟到了。”他边说边推醒我。我们匆忙的起床,梳洗完,又匆忙的赶到公交站台。在站台拥别,他像个小老头般一再叮嘱我别忘记买早饭。此时的他,又俨然成了我的父亲。
中午我们都在公司做事情。是不回家的。但是我总会在下班的时间里接到他的电话。他会问我过得好不好,问我准备吃什么饭菜。每天问得都大同小异,可是每天带给我的都是不一样的幸福。
傍晚,忆远总是乘半个小时左右公交车来接我下班,然后两个人再一起坐公交车回家。此时正是人最多的高峰期,没有座位。我们都站着,我把身体卷缩在忆远的怀抱,非常安全。他又变成了我的大树,而我是缠绕在他身上的藤蔓植物。下车后,一起去住所附近的菜市场买菜,买他爱吃的青菜和鱼,还有我喜欢吃的西红柿。回家再做饭。我煮饭的时候他开始洗菜切菜,其间会互相说话,都是些工作中很琐碎的事情。比如今天谁谁穿了什么样的服装,谁谁又换什么发型,休息时大家讲了什么样的笑话,等等。都是我们的谈话对象。做好饭,菜也洗好了,然后我开始炒菜。他总会在我的身边指点,像个特级厨师。我会叫他,亲爱的忆大厨师。这招对他很受用,夸着夸着,炒菜的人就真是他了。一边炒菜,一边仍旧不忘记发表着大论。却不知道我已经在偷笑了。
这就是我的亲爱的笨蛋忆远。
我们的日子过得平淡又充实。就像平常的夫妻一样,一起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分享快乐,并且承担忧伤。时间过得像是在飞,转眼,暑假就要结束了。八月末,我领了工资,辞去了工作。准备回归到正常的校园生活。搁了两天,忆远也辞去了工作。房子准备退租。房东已经带人来看过房子了,是一对刚毕业的大学生,刚找到工作。那一对毕业生向我们打着招呼,一脸质朴真诚的笑。忆远愉快的招呼着他们。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就快要离开这里,这个和忆远生活了整整两个月的地方。窗帘是亲手打的格子花纹的。墙壁上有一些小的壁画,是忆远用木框做的画架。厨房里的炊具也是一起去超市买的。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留下了我们爱的影子,这里充沛了我爱的男人的味道。我怎么舍得离开。忆远似是看出了我的心事,走过来,把我揽进怀里,宽慰着我。我抱着他的腰,却再也不愿意分开。房东走后,那一对毕业生帮我们整理着行李。要带走的东西并不多,只是衣物之类的。生活用具都留给了这对即将搬进来的恋人。这样有很多东西他们就不需要再买了,只需要简单的收拾下就可以住人。他们对我们说着感激的话,并帮我们提着行李,一直送到公交站台。车开走时,我从车的反光镜里仍然看见他们已经变得很小的背影。浓缩在城市的深处,像两个很小的点。
九月,新的学期开始了,忆远已经是大四的毕业生了。我也升入了大三。课相对少了很多,早上更是很少有课。同学们都直呼万岁,称赞着老师安排课的英明。我和忆远又像从前一样的,一周见一次面。玩得晚了,就在学校附近的旅馆过夜。然后彻夜的做爱。汗水混迹着眼泪。那是种很怪异的又暧昧无比的味道。远远超出了做爱的本身。更像是灵魂和肉体的水乳交融。我想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任何的男人可以和我用这样的方式做爱。非常彻底决绝的,疼痛和快乐并行着的做爱。因为爱得很深,所以总是想把对方变成自己的。互相折腾纠缠磨合。却因为天性的隔阂,做不到成为一个人。
十月之后,忆远变得很忙碌。忙着写论文,找工作,还有学校里的一些事物要处理。我们很少见面,电话也打得零星。我理解事业对男人的重要性。便没有再过多的打搅他,想让他安心的忙自己的事情。与此同时,我把自己疯狂的投入到了学习中去,以前很少去上的选修课也每次必到。周末里独自一个人背着画架去写生。是在学校附近的山上,是忆远带我去的。惜日红彤彤的桔子园已经不再光鲜。园子已经败落,呈现出颓靡的景象。更是让我触景生情。后来向一村民打听,才知道守园的老人已经在夏天离开人世。他的儿子把他的遗体火化了带回老家安葬。园子因无人管理,逐渐荒废了。村民说完,长叹着气,说:“周老是个好人啊。桔子熟了,他便挨家挨户给送去。我们这村儿上的人家几乎家家都吃过他种的桔子。可是就是一个撅脾气,病了好几次。他儿子开车来请都请不下山。后来没多久就死在了山上。他儿子也是个撅脾气,偏不把他给安葬在桔子园里。把他给带回了老家。他儿子是在跟这片桔子园怄气呢。”村民说完,摇着头下山去了。他在山间走得很快,没一会儿就淹没在褪了颜色的山林里。等村民一走,我的眼泪就忍不住的流下来,再看看桔子园。似乎总是看见有个瘦弱的老人依然矗立在林中,守护着他心爱的桔子树。我又想起了他的质朴的笑脸,被皱纹堆积着,似是毁容,是被经历后的沧桑。心里陡然凄凉无比。我爬到了山顶,找了个开阔的位置。架好画夹,打开颜料盒,开始绘画。这里视角很好,刚好可以俯视整个桔子园。它们仿佛又变成了三月里生机蓬勃的生命。翠绿的树叶间挂满红彤彤的桔子,像一盏又一盏的灯笼。照得老人的脸上红艳艳的,像是初生的太阳。慈祥的老人和他的桔子树是永远会在一起的。这些树啊,是有福气的树。善良的人是会进天堂的,所以守护桔子园的老人现在一定是在天堂。桔子树舍不得老人,也死去了,陪着老人进了天堂。他们会像朋友一样永远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一直持续到傍晚,终于把画稿完成。我收拾好画具朝山下走去。画上的内容正是三月里的桔子园。满园子的桔子树,成熟的高挂在枝头的桔子。林间有三个人,分别是摘桔子的老人,忆远还有我。
这是十二月初的事情。我已经有整整两个月未曾见到忆远。从山上写生回来,我给忆远发了条短信,是这样写的:亲爱的忆远,我去了我们曾经一起去过的桔子园了。守护桔子园的主人已经永远的走了。桔子园因无人看管,荒废了。我的心里很难过,现在我愈是想念你。盼与你相见。隔了一会儿,忆远回复了短信,内容是:小薇,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坚强,要自己照顾好自己。将来不管发生任何事情请你都不要恨我,请记得我爱的始终只有你。我把短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看出了些端倪。隐约觉得忆远一定发生了什么我尚未知晓的事情。这样一想,我顿时心惊胆战。忙发了一条消息询问,却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我的眼泪顷刻之间流了出来,滴在手机的按键上。温暖潮湿。我发疯似的想念起忆远。
一夜无眠。第二天清晨,天刚亮,我穿过好衣服,来不及吃早饭,就去学校的男生宿舍找到了忆远的好朋友。是个高大的男生,留着很短的头发。眼睛单而薄。说起话来有些腼腆。我直接说明了来意。“我没见到他了,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他略沉思了一会儿,说。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看我的眼睛,目光闪烁而飘忽不定。他的眼睛泄露了他的秘密。“说吧,你一定知道的。不管任何事情我都可以承受,只求你别欺骗我。”我近乎哀求着他。我可以发誓,我生平从来没有这样卑微的乞求过任何的人。这亦是第一次。他终于被我说动了,带我来到校园偏僻的地方,并一再的嘱咐我听完不准哭泣,也不要让忆远知道是他告诉我的。我答应了他的要求,内心抽蓄般的疼痛起来。似乎预感到幸福已经在朝着未知的灾难里倾斜。
“十月里,忆远去某公司应聘。在快到公司时,遇到一起抢劫事件。他的性格你也知道。当即他就跑过去追抢劫者。那个抢劫者不高,个头矮小,很快就让忆远给追上了。抢劫者正准备殴打忆远,却看见一伙人从身后拥过来,呐喊着要抓他。于是那个矮个子男人丢下包就跑了。说来也巧。这个包的主人正是忆远准备去应聘的公司老总的女儿。那老板和员工也正是准备去公司主持应聘的,听忆远说是赶去应聘的。当即拍板和他签下合约,并让他回家好好修养压压惊。就这样忆远的工作就被落实了。是多少高学历的学子踩破鞋也挤不进去的大公司。”高个子男生说着。我从内心为我的忆远感到骄傲和自豪。这才像是我爱的忆远。这才是值得我爱的男人。“后来呢?忆远受伤了吗?他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的问。
“忆远没受伤,他现在很好。下面的内容对你有些残忍,但是我既然答应告诉你。也就必须要说的。何况你迟早是会知道的”高个男人顿了顿,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一脸悲壮的神情。又接着说:“那个老总的女儿被忆远救了这一次后。很是感激,就喜欢上了忆远。后来看见忆远工作认真,又勤奋塌实,加上他英俊的外表,认为他是个极品的好男人。就更是喜欢。公司老总知道唯一的宝贝女儿的心思后,也很支持她。认为忆远是个绩优股,有意想栽培忆远,成全女儿。就把事情给挑明了。忆远忙说自己已经有女朋友。谁知老总并不介意,说只要分了就行。并找到忆远的父母,希望他们说服儿子。忆远是个孝顺的孩子,见父母如此高兴,也就只好委屈的接受了。他心里觉得愧疚,所以一直没有告诉你。他在那边工作很辛苦,很多事情都需要他亲自处理。他现在的女朋友对他很是喜爱。只要他不上班,就陪伴在他的身边。生怕他被抢走似的。所以忆远一直找不到空隙过来看你。他让我帮他隐瞒这件事情,说是会想办法回到你身边的。”
“小薇,忆远让你好好照顾自己。别委屈自己了。如果金钱方面有问题,他会帮你解决的。”高个男人宽慰着我。
我强忍着眼泪不掉下来。抬起头,望向冬日里深远的天空——灰色的云朵阴沉沉的,没有任何的温度。眼泪瞬间又倒流回了眼眶。我装做轻松的态度对高个男人说:“请你转告忆远,他的选择是正确的。我确实不能够给他任何物质上的幸福。请代我祝福他。谢谢你了。真的。”说完,我转身走了。
我成了没有灵魂的壳,不是用脚走路,而是用身体飘忽的。我最亲爱的人正抱着别的女人,我最爱的男人现在是别人的亲爱。他现在是高高在上的公司继承人。可是他快乐吗?他那么渴望自由的人会得到自由吗?他偶尔会想起我吗?会想起我们曾经在一起辛苦却无比快乐的日子吗?亲爱的,你说你始终唯一至死爱的人是我。可是你为什么要把我给丢掉,要放开我的手。我这样爱你。
我这样爱你。
我这样至死不渝的爱你。
这是我在成都度过的最寒冷的冬季。我爱上了抽烟,蹦迪,看恐怖片,没日没夜的睡觉。我堕落了。我感觉到我每天都在向堕落的深处滑去。患上了失眠症,还有间歇性的神经衰弱。头时常在凌晨疼痛,于是我只有更加猛烈的抽烟。因为长期的饮食不规律,胃也跟着生病起来。头发莫名其妙的一块一块的脱落。每天醒来,看见床上,地板上凌乱繁多的头发,连自己都会感觉到害怕。让我一度以为自己正在生某种严重的疾病。濒临着死亡。同宿舍的女子都开始刻意的疏远我,拒绝我使用她们的任何物品。她们也认为我正在患上一种严重的疾病。也许这种疾病是会传染的,她们生怕哪天变得同我现在一样的丑露。
我默默的承受着一切的一切。快到心理承受能力的极限了。
天气晴朗的日子,我通常会去荒废的桔子园。穿很厚的风衣,围上厚重的围巾。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坐在桔子林中,不吃饭不喝水。其间会连续不间断的抽烟,就这样经常一坐就是一整天。天晚时,会沿着来时的路,摸黑下山。我已经习惯了山上的路,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走得很快。像个地道的山里人。
去过一次以前租的房子里。那一对恋人热情的接待了我,为我做好吃的饭菜。坚决不让我动手,两个人在厨房里忙碌着,男人一边做一边哼着流行曲,女人时不时的符合着。我坐在客厅简陋的沙发上,望着他们在玻璃门里模糊的忙碌的影子。仿佛看见当时的忆远和我。房间里添置了些新的物品,但是摆设依然没有什么改变。我起身环顾房间的四周。凳子是忆远爱坐的,他有近视,通常喜欢把凳子搬到离电视机很近的地方看,整个人几乎要钻进电视里。他总是一边看一边笑,是个不会安静的人。卧室里的床是忆远钟爱的,他每次回家,脱掉鞋子,就会直直的躺到床上,呈现出一个大字的形状。我走到阳台上,这里被小两口种满了各种鲜花。椅子还是放在一角,忆远每天清晨会坐在这里看报纸。发现好的新闻,他孩子般兴高采烈的跑到厨房,像个学者般的念给我听。这里到处都是忆远的影子,就像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我。
他一直都停留在我的身边。
吃饭时,小两口问我忆远怎么没有一起来。我解释说他很忙,暂时没空。以后有机会会一起过来拜访的。我强装着微笑说。小两口也没介意,招呼我快吃饭。那个小女人比起以前有些发胖了,脸蛋圆润可爱,散发出爱的光芒。她向我请教减肥秘方。我说少吃多运动自然会瘦的。这是我一时想起同学们常说的减肥方法,随口说的。自己是从未减肥过的。吃完饭,去浴室洗脸。看见镜子中的自己,颧骨突出,眼窝深陷的瘦骨嶙峋的脸,才发现自己在不经意中已经瘦了一大圈。是这样憔悴可怕。我双手捂着脸逃开了。要是忆远看见我的脸,他肯定不会再爱我了。重新回到客厅,我借口课很多。和这两个可爱质朴的人匆忙告别。刚一走出出租屋,巨大的悲伤就像潮水,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我蹲在地上,用双手抱着膝盖,泪流满面。
亲爱的,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你一定要找到我。牵着我的手回家。
我终于明白,忆远已经成为我身体里恶性的瘤。它随着我的身体生长,从来不曾消失过。除非我死去。否则我会一直爱他。我活着,就会爱着。
阳历的新年接到忆远的电话。是在深夜的时候,凌晨一点多。同宿舍的几个女子都回家过节了。空荡荡的宿舍里就我一个人。电话响起时,我正在阳台上抽烟。穿得极其单薄。
“小薇,是你吗?”他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是我前生就记得的。
“是我。”我边说边点头。仿佛忆远正在我的身边,看着我。我惟恐他不认识我了。
“你还好吗?我总是会想起你的脸。每个夜里我都想起你的脸。你让我无法入睡。”他说。带着哭腔。我知道他肯定喝了很多酒。他每次喝酒后都是这样的。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煮加醋的姜汤让他喝下。现在他的身边有人照顾他吗?
“忆远,你在哪里?我也是很想你,没有你在身边,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我说。此时,我已经忍不住哭了起来。是被隐忍的哭声,很快便在寂寞的夜里延伸开去,划破了夜的脸孔。我有太多的话太多的思念想要告诉这个男人。即使用上一辈子也说完。
“小薇,你要等我。”他还要说什么,却在此时响起了一阵拖鞋声,夹杂着女人娇柔的呼喊。“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他小声的说。然后挂了电话。
握着还带着温度的话筒,我的手无力的垂下。全身酸软。心却突然平静下来。仿佛所有的情愫都得到释怀。
忆远现在是幸福的,他得到了很多人奋斗终生都无法得到的东西。所以他必须付出爱的代价。这个代价和物质的丰盛是对等的。我必须成全他,这才是真正的爱他的表现。不管时间如何流逝,我想我们曾经爱过的回忆,依然会宛如北极星,在遥远的天际刻画出圣洁的光芒。永远不会消失,熄灭。当有一天,他老去的时候,再次回想起那段时光,仍然会觉得甜蜜。并因此而领悟到人生的美好,因此感恩与上帝的恩慈。这才是爱的真谛。
现在的忆远已经不再是从前我爱的那个男人了。我的忆远已经死了。我必须忘记一个死去的人。这样我才可以活下去。这样我才可以新生。忆远,我准备忘记你了。原谅我不能够等候你,我的生命承担不起这样没有结局的等待。
我把双手合十,像个虔诚的教徒般默默的祷告。
寒假,我在老师的劝说下办了休学手续。此时,我的神经衰弱已经愈来愈严重,时常产生幻觉。我分辨不出什么时候是醒的,什么是睡着的。世界对我已经是一个混沌的整体。失眠继续困扰着我。头痛欲裂。胃总是感觉到无所不在的饥饿。我想我也许快死了。我是希望着死去的,如果只有这样可以让我忘记忆远,让我们都得到快乐。那么就请让我死去。我宁可死去。
休学手续是父亲来学校办的。我没有让我的任何朋友知道。悄悄的就办完的。之后,他带我离开了成都,回到了县城的暂住地。父亲和母亲都没有责怪我,他们小心的守护着我。生怕我再受到任何的伤害。他们已经从老师的谈话中,隐约知道我生病的主要原因。因此从来不再我面前提到有关爱的东西。我被安排在一间狭小的连窗户都没有的房间里,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每天晚上睡觉前,母亲都会给我一颗安眠药,然后端来温水,看着我吃下。再送我上楼睡觉。守着我睡着,再离开。她的眼里全是无限的怜惜和心疼。我知道我仍然被爱着。我仍然被需要着。这让我很是满足。
回到家乡,父亲就把我的手机没收了。他要像个真正的男人般的把他亲爱的女儿完全的保护起来。不会再让任何的人来伤害他唯一的女儿。我总是一个人生活着,活动范围更是狭窄。从生病休学开始,我便再没有走出过这所已经颓败的小学校。假期里的校园仿佛是看透繁华似锦,尘埃落尽的女子。空守着一地凄凉。我再没有给忆远打过电话。也许过不了多久,忆远就会完全的适应那个上层人的生活圈子。他是那么聪明的男人。他的适应能力总是很好。我仍旧会想起他的脸。想起那个出租屋里发生的事情。想起我们在夜里疯狂的做爱。就像时光倒流回从前,回忆变成刚抽出芽的嫩绿色,保存得完好如初。
新年里,陪父母出去逛街。也许是很久没有出来透气的缘故,见到大街上汹涌的人潮,竟然心生害怕。牵着父母的手,不肯松手,像个三岁的幼童。生怕迷路。夜里去街心广场看烟花,一家人都去了。挤在人群里看隆隆的烟花在头顶盘旋盛开。这样亲近,又这样遥远。就像我的忆远,从他请我喝第一杯加糖的咖啡开始,我已有隐约的预感,注定会和这个男人发生什么事情。他是我轻易就会爱上的男人,是我的劫数。那一杯咖啡已经告诉我,我们之间有条鸿沟,不是很宽,却终生无法逾越。我们只是彼此的烟花,在彼岸里盛开。因此只能够看见对方的美丽。却要因着美丽去承受千年的寂寞。
在人群里,看见一个年轻人的背影,穿着直挺的西服,微长的头发在风里飞扬,轮廓很像忆远。我挣开父母的手,跟着他跑出很远。在他的背后轻轻呼唤名字,却不见他答应。再跑到他的面前,才发现这根本是另外一个人。可是,我的忆远在哪里?我亲爱的忆远在哪里?我像迷路的孩子,蹲在地上大声的哭泣。歇斯底里。
又是初春三月了。沉寂多时的校园重新热闹起来。父母变得很忙碌,我帮忙做着一些杂活儿。母亲怕安眠药吃过了,会让我对它产生依耐,逐渐减少了用量。到后来就不再给我吃药了。我总是在每个夜晚,很乖的装做深睡。然后在母亲走后,爬到楼顶抽烟。一支接着一支,不断的咳嗽。我在折磨着身体。我恨透着这具身体。
某个夜晚我醒来,终于发现我已经记不清楚忆远的脸。这个我深爱过的男人正在从我的记忆里一点一点的消失。不管我用尽多大的力气。也无法想起他的样子。我亲吻过的额头,我亲吻过的鼻子,我亲吻过的嘴唇。统统都不记得了。我伤心的哭了起来。打开灯,找出纸和笔,在下一个黑暗来临之前记下这段快被我遗忘的爱情。
忆远,最后一次对你说——我始终永远唯一至死爱你。
遗忘,这是我爱你的另一个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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